抄襲他人文章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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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聽到有人指稱別人「抄襲」他人著作,侵害他人的著作權等情況。

其實,著作權法並沒有使用「抄襲」的字眼,一般來說,著作上的「抄襲」應該是指構成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重製權」或同法第28條第1項「改作權」的侵害。

但也有可能出現所謂「平行獨立創作」的情況,也就是不同作者間偶然地創作出相同或相類似著作,而被他人誤認為抄襲。

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抄襲」他人著作的各種情況。

558,715,564人2,102,500人3,255人174,8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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