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團僅16天的火箭少女要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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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創造101》落幕、火箭少女成團已經過去了16天。

在這16天內,她們參加了湖南衛視的《快樂中國畢業歌會》、浙江衛視的《奔跑嘉年華》;拿下了麥當勞的全團代言;成了眾多商業活動爭搶pick的嘉賓;頻登微博熱搜坐鎮話題榜……節目所承托起的熱度在成團之後以更高的聲量體現在11位女孩子身上。

按照原計劃,她們將在7月11日迎來成團發布會。

但近日,火箭少女粉絲團發布公告稱,原定於11日晚的成團發布會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舉行。

據悉,是因為騰訊與孟美岐、吳宣儀所在的宇宙少女公司Starship以及樂華公司因兩人經紀約問題產生分歧所導致的結果。

經過今日一天的發酵,事情越來越撲朔迷離,有傳言說孟美岐、吳宣儀將退出火箭少女;有人開始擔心楊超越能否擔得起C位的重任。

事實上,參照出自《偶像練習生》的男團nine percent——因經紀約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早在《創造101》播出期間就有不少人預測出道女團極有可能會有同樣境遇。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火箭少女能否繼續走下去,如今成為未知數。

面臨合約分歧,孟美岐、吳宣儀或退團?

早在7月3日的時候,幾方分歧就已初現端倪。

當時,宇宙少女所屬社Starship和樂華方面,對於此前節目方「之後兩年只作為火箭少女101活動」的發言,表示了完全相反的立場:「在參與該選秀節目時與節目方面簽訂的合約是可以兩個組合活動並行的,對方現在主張的分開活動與當初所簽訂的合約內容不同;另外,節目方也未與我社進行商議就擅自更改兩人的微博名字,這也違反了合約內容,希望能儘快做出正確的修改。

先來說一下宇宙少女,這是Starship與樂華娛樂於2016年推出的中韓女子組合,共13名成員,其中包括3名中國成員:孟美岐、吳宣儀和程瀟。

根據合約內容,孟美岐與吳宣儀將參與下半年宇宙少女的回歸。

根據娛樂產業了解,火箭少女與企鵝影視簽訂的是兩年的割裂式合約,由企鵝影視和哇唧唧哇共同負責兩年的管理和運營。

也就是說,騰訊方面在女團運營上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只和原公司進行利益分約。

如果按照這種情況的話,理應是雙方此前就合約具體內容已經達成一致意見。

現在卻又生變,有網友爆料:原因在於企鵝影視與樂華簽了合同,而樂華又與Starship簽了合同,兩份合同都是有效合同,但三者利益交錯,矛盾便凸顯出來。

至於事實真相,估計也只有涉事方清楚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最終結果若以孟美岐、吳宣儀退團收場,火箭少女應該也不會解散,「騰訊投入這麼多錢肯定不會這麼做啊,最壞也就是減員形式出道」,一位業內人士告訴娛樂產業。

愛奇藝在前,騰訊覆轍在後

關於共享經紀約存在的問題,在男團nine percent身上已經暴露得淋漓盡致。

最為明顯的就是,成員缺席是常態,從出道以來,nine percent的「合體」時間非常少。

像此前I DO的代言以及《奔跑吧》節目中,都沒有C位出道的蔡徐坤的影子,而味可滋和消除者聯盟的代言中也沒有出現樂華的范丞丞、Justin和朱正廷。

期間還發生過范丞丞、Justin和朱正廷三人將微博認證從「NINE PERCENT成員」改成「樂華娛樂旗下藝人」的事情(現為:NINE PERCENT成員 樂華娛樂旗下藝人)。

這主要還是因為愛奇藝在藝人運營上不具備足夠強大的話語權導致的結果。

此前就有網友發帖稱,愛奇藝成立的經紀公司愛豆世紀並沒有集齊所有成員合約,所以才有了成員集不齊、樂華想退團等情況時有發生。

在共享合約上,YMC Entertainment也許體會更加深刻。

2016年《Produce 101》(《創造101》原版)第一季出道團體I.O.I也面臨過成員出席活動不齊的情況。

不過到了第二季WANNA ONE出道前,YMC吸取教訓,與各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合約,加強了自身對組合的控制權。

顯然,騰訊不會沒想到自己可能陷入相似的局面,所以在合約方面,特意對共享經紀約存在的漏洞進行了修補,不料依然未能逃脫魔咒。

在《創造101》播出時,一位22強選手所屬經紀公司負責人當時就向娛樂產業表達了對共享經紀合作的反對,他舉了節目中插廣告的例子:「你看到一些選手為牙膏、化妝品做廣告,其實對公司而言存在很大的隱患,因為廣告代言一般具有排他性,現在你的學員為騰訊做了小紅書的廣告,等到節目結束,如果有個類似的產品找到自家藝人,這時你就會受到束縛,沒法接這個廣告。

」他甚至表示,不希望自己的藝人在節目中出道,「只要有了足夠的人氣,公司集所有資源打造一個人肯定要好過對方對一個團(好多人)的打造」。

都是共享經紀合約惹的禍?

其實,上述女團公司負責人的態度也解釋了為何雙經紀合約問題頻出。

就拿火箭少女來說,11個女孩的人氣不同,這就會出現高人氣成員的資源會越來越好,而低人氣成員的資源會越來越少的情況。

經紀公司當然不樂意看到這種局面。

無論是nine percent,還是火箭少女,他們的團粉很少,很多人都是唯粉。

這說明一個成員即使離開團隊,粉絲流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換句話講,他們的名氣並不會因為脫團一落千丈。

蔡徐坤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缺席了很多團體活動,但人氣不斷上漲。

如此一來,藝人單獨發展就能達到團體發展一樣的影響力,甚至超越後者,經紀公司為何還要將其商業收益與你分羹呢?尤其是在自家藝人熱度正高、商業價值最大的當下,兩團並行的情況下,自然要優先到自家公司活動了。

所以騰訊的合約在他們面前也就成了必須反抗的東西。

辰海資本合伙人陳悅天曾談論過共享經紀約的問題,他提到,參與方或運營方過多,大家不可能往一個地方用力。

「拿TFBOYS舉例,他們分別跟范冰冰、李冰冰、趙薇工作室簽約,最後加上時代峰峻,一共四家公司。

可自從他們簽了合約以來,除了集體上春晚,他們三個有一起出席過大型活動嗎?TFBOYS還是團嗎?為什麼不能一起參加活動因?因為他們背後四家公司非常關心各自的利益。

」陳悅天說道。

對比之下,nine percent背後站著五、六家公司,火箭少女則有十家左右,其中不僅有經紀公司的訴求,還有公司與節目方的博弈。

說白了,雙經紀約就是一個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合作,必須有一方做出犧牲才有可能達成。

像孟美岐、吳宣儀,其所在的宇宙少女組合,受前兩年「限韓令」的影響,發展多少受到限制。

但隨著「限韓令」的解禁,再加上高人氣帶來的價值,公司很難做出讓步。

就像陳悅天提到,共享合約還存在一個漏洞:比如優酷、愛奇藝很難給騰訊打造出來的火箭少女曝光;反過來,騰訊、優酷也幾乎不會為愛奇藝推出的nine percent提供支持。

對於經紀公司來說,這也是一種損失。

而這是否意味著,共享經紀約本身是一個偽命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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