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駕在頭頂的不平等條約?黃子韜為何在韓國敗訴而在中國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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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韜與韓國SM解約訴訟案最終在韓敗訴,自2015年始,黃子韜不忍SM公司對旗下藝人的殘酷打壓不公平待遇,在同年4月宣布與SM解約,退出EXO回國發展,並向韓國方面起訴,解除與SM的專屬合約。

但SM幾乎同時又向中國方面起訴黃子韜,奪回SM公司對黃的「專屬經紀權」。

最終黃子韜要求解除的合約在韓一審、二審均失敗,當然,白紙黑字,單方面解除合約,並且是在韓國上訴,你有勝的可能嗎?可是許多王久就不淡定了,覺得SM公司對旗下藝人太不人道,讓藝人帶傷工作,十足的黃世仁。

相反,SM公司在中國北京、上海起訴黃愈以奪回對黃的「專屬經紀權」也均敗訴。

原因是SM公司的訴訟主張在中國法律里沒有依據。

這讓黃子韜的粉絲們高呼中國萬歲!

這也難怪,在中國現在的娛樂圈裡,很少有什麼星探去挖掘藝人,也就是說現在的一流經紀公司很少,對藝人的掌控能力就很弱,且國內流量明星大多掌握了大量的財富和話語權,因此地位會相對較高一些,也更自由一些。

所以也沒有必要講法律細化到如此地步。

而在韓國,他們主要是靠娛樂文化發家,經紀公司也有專門的星探四處挖藝人。

藝人所在的經紀公司對其具有完全的話語權,致使藝人沒有自由,地位。

所以,同胞們,不要羨慕韓國的小鮮肉們了,他們光鮮的背後是冰冷殘酷的枷鎖!祖國的懷抱才是你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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